【人權議題】人權會邀請前聯合國國際專家進行經驗交流座談 研討「禁止酷刑公約」防制機制之建置

▲陳菊主任委員與Dainius Pūras博士、Jens Modvig博士、法國派駐國家人權委員會顧問周杰、王榮璋副主任委員、鴻義章委員、紀惠容委員、葉大華委員、高涌誠委員、蘇瑞慧執行秘書合影留念。

資料提供 / 國會串流電子報

國家人權委員會6月28日辦理「防制酷刑專題暨經驗交流座談」,邀請前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主席Jens Modvig博士及前聯合國健康權特別報告員Dainius Pūras博士,針對「禁止酷刑公約監督與控訴案件審議」、「精神機構與安置機構的人權問題」、「國家防制酷刑機制與運作」等議題進行專題講座,並就本會110年防制酷刑機制訪視試行計畫進行交流座談。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致詞表示,目前行政院「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指定人權會應建立專責之酷刑防制機制。各國執行酷刑防制機制,有採指定國家人權機構,也有指定監察使,又或另設獨立機關等方式。臺灣未來應採取何種形式,須優先考慮防制機制的獨立、專業性,也須評估政府體制、人力與經費資源等因素。本會110年啟動試行計畫,雖然觀察到部分機構不當使用戒具違反曼德拉規則等情形,本會訪視程序及專業度都有需要精進的地方,所以特別邀請二位國際專家蒞臨講授禁止酷刑相關議題,相信對於人權會的工作幫助很大。

Jens Modvig博士除分享「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禁止酷刑公約)在國際上監測規範及常規機制外,也介紹酷刑定義、實務典型態樣、不遣返原則、普遍管轄及酷刑罪等概念,並針對酷刑受害者補救及排除條款等詳細說明。另外在「國家防制酷刑機制與運作」議題部分,Jens Modvig博士解說防制酷刑機制獨立性的各個面向,也深入分析丹麥、摩洛哥等建置模式、訪視原則及技巧、有/無預警訪視的優點、訪視工作特權及保障等經驗。

Dainius Pūras博士分享其擔任精神醫學科醫生時的觀察與心得,歸納聯合國對於保障精神健康權的規範框架,點出醫療機構監測的困難,並建議不該仰賴封閉式的機構照顧,應逐步以替代方式回歸社區。此外Dainius Pūras博士說明對於封閉性機構進行防制酷刑訪視兼具訪視、諮詢、教育及合作功能,訪視的目的不在解決個案,而是在於發現系統性問題的存在及解決方法。

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酷刑防制試行計畫,Jens Modvig博士肯定本會,採取實際作為以杜絕酷刑及不當對待,建議未來可以選定特定人權議題,縮小機關範圍進行訪視,以便更精確操作防制酷刑機制。Dainius Pūras博士也對於本會試行訪視兒少矯正及安置機構的行動表達支持,並分享其前往兒童之家進行參訪的心得。最後交流提問時間,與會人員針對防制酷刑機制規劃建置方案、確保機構獨立性、酷刑申訴案件處理原則、人才培訓及丹麥運作經驗等議題,與二位專家請益並交換意見。

陳菊主委表示,人權會作為國家落實人權公約的獨立機關,期許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能夠盡速通過。人權會不斷與大家一起努力,接軌世界人權,對於酷刑防制機制之建置也將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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