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社區大學115年秋季班-校務委員遴選-講師代表

時間: 115年9月22日18時 地點: 汐止國中2樓視聽室


參加人員: 全體講師.

1、校務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有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會議應於二周前通知。

2、校務會議根據發展現況,由班代代表5人、講師代表5人、校務行政代表4人(含主任、主

任秘書、行政人員2人),並得聘請校外顧問1人組成,委員之組成中,女性代表不得少

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3、講師代表由願任之講師互選產生,任期一年,每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行政人員

不得同時任講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