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9月21日行政會議通過
壹:危機事件處理流程
火災 | 1.就地取用消防設備滅火
2.速電消防隊 3.疏散人員 |
地震 |
1.就近於座位下躲避保護頭部 2.地震停止,下樓至廣場 |
肺炎疫情等傳染病 |
1. 量頟溫超遍37度立即隔離 2. 超過37度以上,電話通知177發燒諮詢專線 |
突發病痛或摔傷 |
1. 對受傷者不得任意移動 2. 立刻通知救護車 |
性侵、鬥毆、危險物品(如槍枝爆裂物) | 1.見狀無法阻止時應立即呼叫救援,取得人、物證並通知警察局 |
斷電(電梯或教室) |
1. 通知校園管衛 2. 通知學校特約之水電行或電梯公司 3. 安撫學員並協助後續疏散 |
其他 | 1.行政同仁在無自身安全之虞下,聯絡警察局或相關機關處理 |
貳:危機處理程序:
一、危機處理成員:
1.本社大全體行政人員。
2.召集人依序為校長、副校長、總務組長、教學組長、其他行政同仁。
二、準備物品:
1.急救箱(燙傷藥膏、消毒、消炎藥水、紗布、繃带)、滅火器、絕緣手套、額溫槍、酒精、眼罩、木棍。
2.各樓層樓梯間之停電時自動照明設備應由總務組定期檢查,本校於樓梯安装自動照明設備。
三、聚急聯絡電話:
汐止區公所(02)2641-1111 新冠疫情1922專線 救護車119專線 消防隊119專線. 警察局110專線 |
汐止分局:(02)2641-2610、(02)2641-2642 汐止派出所:(02)2641-2827、(02)2649-0711 社后派出所:(02)2694-2819、(02)2694-6170 長安派出所:(02)8648-2618 |
四、演 練:
1.本處理流程及相關電話應張貼於電話機上方。全體行政同仁應熱記
2.將危機處理電話及流程上網告知本校全體師生。
參:本流程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