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行政會議通過修正
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汐止社區大學汐止國中校區(校本部),校內設有飲水機(冷熱皆有),為提倡環保,請自行準備個人用水杯。飲水設備為汐止國中所有,請學員務必愛護公物。
第二條、校本部及各個學習點皆設有男女廁所,請愛惜使用,若發現任何堵塞或毀損,隨時通知社辦予以通報。
第三條、個人垃圾,請自行帶回。因活動產生之大型垃圾,可攜至社辦請行政人員協助處理,並勿將垃圾與物品留置教室。
第四條、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一、 嚴禁攜帶食物及飲料入內。
二、 進教室需脫鞋,請將鞋子擺放至門口鞋櫃中。
三、 不得拆卸、移動、破壞或更改各項電腦設定及使用軟體。
四、 磁碟暫存區個人資料使用後自行刪除,學校不負保管之責任。
五、 發現電腦故障請立即請老師或班代記錄下來,由維修人員處理。
六、 保持整潔,離開電腦教室請將私人物品及垃圾帶走,桌椅、滑鼠和鍵盤歸回原位,並將螢幕電源關閉。
七、 下課時班長確認桌椅和設備歸定位,並檢查關燈、風扇及冷氣是否關閉。
八、 電腦教室使用依據「台灣學術網路規範」及《著作權法》規範。所有合法軟體僅限教室使用,不得違法複製或攜出教室外使用,違法者需自負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則任。
第五條、使用烹飪教室,必須注意瓦斯、燈具及刀具等使用安全,使用結束必須歸定位,並將教室打掃乾淨。班長必須負責做最後檢查,確定所有物品歸位和瓦斯、電器等是否全部關閉。
第六條、音樂教學等課程,校本部或學習點皆須注意音量之控制,若影響到校外鄰居,必須立即改善,若持續影響鄰居之安寧,該課程無法改善將立即停課,新學期時該課程將取消招生。
第七條、本需知滾動式調整並隨時在官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