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表藝教室使用問題及私人教室使用注意事項

壹、表藝教室使用問題

關於「表藝教室」有學員向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出汐止國中讓有危險的「表藝教室」,讓汐止社大學員使用,對於使用該教室之學員有危險之虞,經汐止國中轉知汐止社大,且汐止國中打算將此教室關閉。由於此教室目前牽涉到五個班級學員與老師的權益,為求慎重,11月25日在社辦邀請相關權益老師一起研討解決方案,並將向汐止國中與主管機關說明,並提出以下方案:

1、「表藝教室」在今年九月時,汐止國中即已邀請專人評估場地,當時評估表示無立即安全性問題,並有告知使用該教室之講師及學員地板狀況,並特別請學員使用該教室需留意及迴避局部受潮區域。

2、 因有學員要求仍要在表藝教室繼續上課,為保障教師教育權及學員受教權,經與老師討論後達成共識,使用該教室師生必須簽署切結書表示了解局部受潮區域並願自負安全責任,若有學員不願意簽立切結書,社大則依據退費規定退費保障學員權益。另外社大目前也在洽租其他活動中心當作備案,並與汐中共同積極尋找專業師傅詢價維修場地。


貳、私人教室使用注意事項

1、社大為公辦民營機構,需依照政府法規執行相關業務。教室空間若承租私人企業教室,該教室必須依照政府法規取得合法的消防與安檢規定,否則屬於違法教室。(《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十二、十五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十二條》)教室若屬於違法教室,則課程送教育局核備時,無法開課。

2、其次,若在違法教室開課,社大不但違法,一旦發生公安事件,學員與老師完全無法取得政府合法賠償,對於人身安全造成嚴重的禍害。